各位家长:
根据《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和教育系统党委、局长室、系统纪委相关要求,我保证做到:
1、坚持依法治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办学品位,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人师表,做一名廉洁、勤政、高效、奉献的好校长、好书记,严守教师职业道德,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规范办学行为,不举办 各种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寄宿制班和实验班;
3、坚决制止学校乱收费,制止学校教师体罚学生,制止教师搞有偿家教;
4、严格执行上级的禁令。不在上班时间(工作午餐)饮酒;不酗酒;不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娱乐);
5、坚决拒收教师、学生家长等人员馈赠的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接受被服务对象的吃请及提供的任何形式的娱乐、健身和旅游活动;
6、不占有学校的任何财物,不在学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7、坚决不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生活用品,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
8、不参加和支持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封建迷信活动、邪教活动和非法气功类组织活动。
9、坚决不在招生工作中为亲朋好友走后门、搞不正之风。
10、遵守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为师生办实事不推不拖,力所能及地予以解决;不在执行公务中借机“吃、拿、卡、要、报、玩”,做到热情周到,办事高效。
承诺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