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督导之窗 > 正文

督学职责
2016-05-16 14:14:14   来源:   点击:

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工作守则

 

一、爱岗敬业:热爱督导奉献教育,忠于职守勤勉尽责。

 

二、依法履职:熟悉法律遵守规章,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三、科学规范:遵循规律坚持标准,讲究程序严格操作。

 

四、客观公正:了解情况实事求是,处理问题公平公正。

 

五、善于沟通:深入学校贴近师生,加强交流及时反馈。

 

六、勇于担当:敢查实情敢讲真话,督促整改一抓到底。

 

七、开拓创新:视野开阔思维缜密,大胆探索注重总结。

 

八、注重实效:认真监督悉心指导,意见明确落实到位。

 

九、业务精湛:注重学习勤于钻研,本领过硬能力全面。

 

十、廉洁自律:严于律己作风正派,品行端正不谋私利。

Copyright(c) 2015 泰兴市马甸初级中学 主办
地址:江苏省泰兴市滨江镇马甸中兴村 联系电话:0523-87531515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技术支持:泰兴市星火信息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