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10年秋学期各类学校收费标准
2015-12-19 11:32:19   来源:   点击:

泰 兴 市 物 价 局

泰 兴 市 教 育 局

泰 兴 市 财 政 局

 

泰  价〔2010〕053号

泰教财〔2010〕016号

泰财综〔2010〕152号

—————————————————

关于明确泰兴市2010年秋学期

各类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明确我市2010年秋学期各类学校收费政策,进一步规范我市教育收费行为,现将2010年秋学期各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幼儿园收费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仍按2010年春学期标准执行,具体标准见附件一。

二、 义务教育学校收费

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仍按2010年春学期标准执行,具体标准见附件二。

三、 高(职)中收费

普通高中代办费按泰州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关于明确2010年秋学期市区公办普通高中代办费标准的通知》(泰价费〔2010〕1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具体标准见附件三。普通高中学费、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等内容按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转发省、市物价、财政、教育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公办高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泰价[[[[2007]68号、泰财综 [[[[2007]152号、泰教财[[[[2007]32号)规定执行,但不得收取体检费和毕业班补课费。

民办高中、职业高中、技校、中专校代办费参照公办普通高中代办费标准执行。民办高中的学费、住宿费按物价部门的批文执行。职业高中、技校、中专校学费、住宿费仍按《泰州市教育委员会、财政局、物价局关于调整中等专业学校收费标准和职业高中收费并轨的通知》(泰教计[[[[2000]34号、泰财综[[[[2000]46号、泰价费[[[[2000]157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四、 有关要求

1.各校要严格执行本通知中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将依法对教育收费开展督查,严查各种教育乱收费行为。

2.学校收费必须实行公示制度。未经公示,不得收费。学校须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的要求,将本校的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收费范围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物价局:87633929,教育局:87728168、87728136)等在学校醒目位置长期向社会公示,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严禁将越权制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通过公示“合法化”。

3.各学校可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但必须遵循非营利的原则,定期公布伙食收支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教育收费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各校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强化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争创人民满意的教育。

附件一:《泰兴市2010年秋学期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

附件二:《泰兴市2010年秋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收费标准》

附件三:《泰兴市2010年秋学期普通高中代办费收费项目和标准》

 

 

 

 

 

泰兴市物价局        泰兴市教育局       泰兴市财政局

 

                        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学校  收费  通知

  抄送:各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市物

价检查分局,市新华书店

发:各民办学校

  泰兴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8月26日

共印80份

 

 

附件一:

 

 

 

 

泰兴市2010年秋学期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

幼儿园等级

泰州市规定标准         (元/月.生)

执行标准                 (元/月.生)

备注

泰兴城区标准

其它乡镇标准

省示范园

330

330

297

保育教育费一律按每学期5个月计收。

市现代化园

250

250

225

一类园

200

200

180

二类园

150

150

135

合格园

105

105

94.5

 

 

 

 

附件二:

泰兴市2010年秋学期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收费标准

 

 

 

 

单位:元

类别

年级

收费项目及标准

城市中小学

农村中小学

作业本费

社会实践活动费

合计

作业本费

小学

22

10

32

22

22

10

32

22

22

10

32

22

22

10

32

22

22

10

32

22

22

10

32

22

初中

38

10

48

38

38

10

48

38

38

10

48

38

Copyright(c) 2015 泰兴市马甸初级中学 主办
地址:江苏省泰兴市滨江镇马甸中兴村 联系电话:0523-87531515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技术支持:泰兴市星火信息技术中心